【微普法】案外人协助被执行人逃债,是否构成拒执罪?

 

问:案外人协助被执行人逃债,是否构成拒执罪?

答:在司法实践中,不少被执行人并非单独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其亲友、关联主体等案外人常通过代持房产、股权、车辆,虚构债权债务、虚假交易、转移资金等方式,协助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这类行为长期以来也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作出明确规定:案外人明知被执行人负有执行义务且有能力履行,仍与被执行人通谋,协助其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需重点明确的是,即便案外人自身无还款义务,只要主观上明知被执行人负有执行义务、客观上实施了协助规避执行的行为,且情节严重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就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非“帮忙无责”。这一规定有效填补了追责漏洞,有力打击了恶意协助逃债的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微法聚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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