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陕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公布

 

 

 

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403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统计数据,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96元。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128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

2020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陕西省人社厅

 

 

【知识普及】

 

  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

  养老保险:单位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单位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单位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单位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单位缴7%,个人缴2%;

  公积金:单位缴5-12%,个人缴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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