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文晨)4月24日,“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如发现政府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可通过此平台投诉举报。
手机扫描二维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或关注“清廉西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信访举报”,选择“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即可进入该平台。
登录平台后,点击“‘码’上举报”,阅读举报说明并点击“我要举报”进入举报选项,选择“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后,填写举报信息(其中标记*为必填项),选择问题类型、问题属地,填写反映的主要问题,完成后点击提交。
之后,点击“查看举报”或“举报查询”均可查看举报记录。
平台鼓励实名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检举控告人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纪检监察机关对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平台设置了12类举报问题,分别为:
1.在政务服务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故意刁难,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2.在服务企业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
3.在兑现惠企利企政策上以权谋私、优亲惠友、收红包、拿回扣。
4.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搞垄断服务,默许、纵容、勾结“黄牛”和“黑中介”。
5.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简单粗暴执法。
6.滥用职权,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7.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经营活动。
8.违规经商办企业,开“影子公司”、当“影子股东”。
9.违规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收受名贵特产、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
10.违规借用企业资金、人员、住房、车辆及有关财物。
11.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甚至充当不法经营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12.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范围
1.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2.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规定应当由市场主体、办事群众或其他组织先行处理的。
3.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处置或作出处理,又以同一事实或理由再次举报的。
4.无明确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无法查找的。
5.举报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6.其他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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