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盐湖公安
原标题:警方通报:王某(女,35岁)冒充陕西省领导,称能办理公务员入职,受害人被骗424万元
近日,山西运城盐湖公安公布一起案例。
2026年1月8日,刑警大队北城中队成功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归案,一举侦破多起诈骗案件。
经查,自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女,35岁,山西省临猗县人)冒充陕西省领导,以能为受害人子女办理公务员入职为由,虚构“向领导送礼”等事由,诈骗一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424万余元。此外,该犯罪嫌疑人还以代购“顶账房”为名,骗取另外两名受害人李某58万元、蔡某8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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