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广场舞音响震天响,狡辩说公共场所健身是自由,法律真管不了?

 

问:广场舞音响震天响,大妈说 “公共场所健身是自由”,法律真管不了?

答:法律肯定得了

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明确,广场、公园属于公共空间,人人都有使用的权利,但权利行使必须限定在不干扰他人的范围内。健身娱乐的自由,不能建立在牺牲周边居民居住安宁的基础上。第五百九十三条明确要求遵守区域、时段、音量规定,既不禁止健身活动,也不允许无限制制造噪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是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信息来源:微法聚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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