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日前,在西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中心大厅的人民调解室,来自安徽的郭建军等10名农民工与老板严某某、郭某某,在王顺虎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给近一年的讨薪路画上句号。
五年前,严某某与郭某某等人合开了一家装修公司,严某某是法定代表人。2019年10月,他与郭某某承揽了秦汉新城某小区10家业主房屋的装修工程,严某某负责找活、设计和进料全盘业务,郭某某负责工程劳务。
郭某某在安徽老家召集10名亲戚朋友干活,2020年春节前工程接近尾声,受疫情影响,部分收尾工程未交工,10多万元工程款也未收回。与此同时,严某某怀疑郭某某给亲戚朋友工资虚高,郭某某怀疑严某某收支财务账目不清,两个人开始互不信任,导致郭建军等10名农民工的8万元工资无法落实。
为了要回下苦钱,郭建军等10人讨薪近一年,却没有实质进展。12月23日下午,他们来到西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公法)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公法中心安排调解员王顺虎介入调解。王顺虎当即与严某某和郭某某老板电话联系,并约定在次日下午开展调解工作。
12月24日14时,10名农民工和严某某、郭某某都按时到达调解现场。王顺虎先把两位老板叫在一起,分析查找问题原因。严某某认为农民工都是郭某某的亲戚,工资虚高不实,致使承包支出大于收入。郭某某指责严某某进的工程材料账目不清、财务管理混乱,致使装修公司亏空欠债,无力支付10名农民工的8万元工资。王顺虎耐心向两位老板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劝解二人放弃对立和猜忌,面对现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经调解,严某某和郭某某愿意各自承担50%支付责任,争取在春节前让农民工拿到钱。他们和10名农民工当场达成协议:2021年1月底前支付4万元,2021年5月底前支付4万元。因调解协议书不具备法律强制力,王顺虎还与长安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下月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如果严某某和郭某某不履行协议,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协议达成了,10名农民工的烦心事也了了,他们激动地对王顺虎竖起大拇指点赞,感谢王顺虎让他们结束了近一年的漫长讨薪路。(西安报业全媒体媒体记者 李东峰)
来源:西安新闻网
Copyright © 2012-2023 微法聚焦平台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2009321号
联系电话:18681800456 版权声明 联系邮箱:2531738838@qq.com